福建省企业优惠政策
首页
最新政策文件
福建省产业政策
福建省政策申请
400-166-3656
福建省企业优惠政策
注册公司,开展业务,享产业发展引导政策
一键获取政策资料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连江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连政地〔2024〕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连江县境内农用地99.3030公顷(其中耕地41.6282公顷)、未利用地1.717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连江县人民政府须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具体手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照规定缴纳。三、具体土地征收、供地等事宜,待国务院批准国道G228连江浦口官岭至琯头东边段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后严格依法依规办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4年6月28日
一键获取福建省政策资料
一键获取福建省政策资料
福建省招商引资
招商政策
立即咨询
注册公司
立即咨询
产业扶持
立即咨询
惠企政策
立即咨询
电话咨询
400-166-3656
客服咨询
企业政策咨询
招商引资政策
产业扶持政策
政策文件下载
立即咨询,获取福建省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园区招商引资,享专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免费咨询